2014年6月1日 星期日

【網誌】優人神鼓---保護區守護神

優人神鼓---保護區守護神

2014年5月29日 14:21
今天是個令人開心的日子,上午九點,北市都委會開大會審查優人神鼓變更文山區保護區案,優人藝術總監劉若瑀老師當場發出聲明,表達撤銷變更案的決定。

我要說,劉若瑀老師做了一個非常睿智的決定,這塊基地受限於地形、地勢,目前聯外道路只有人行步道,沒有車行道路,如果變更保護區,勢必要依法設立6米車道,在陡坡開車道絕對不是愛護環境的舉措,也絕對不是守護山林的態度。

最令人驚訝的是,會議中有位T委員竟然以不必開車道是優人的特色而認為優人不應該撤案。但是,依據[建築技術規則]第二條 基地應與建築線相連接,其連接部份之最小長度應在二公尺以上。基地內私設通路之寬度不得小於左列標準:---四、基地內以私設通路為進出道路之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合計在一、○○○平方公尺以上者,通路寬度為六公尺。

這法規說明了,T委員為了要變更保護區,連法規都可以反過來講,這是應該的嗎? 對於變更後的區域,設置六米道具有運輸、防災、救災等必要功能,如果要變更卻又不要6米道,T委員您是置大眾的安全於度外啊!! 以您對安全的輕忽態度,您應該自動退出都委會才對,回到您觀光的專業去吧。所以我今天的發言重點:這個環境不適宜設置6米車道,所以不應該變更。

除了6米車道的問題之外,全區平均坡度小於30%土地約佔26.12%,平均坡度大於30%土地佔73.88%,要在七成四土地都是四級坡的山坡地要建造一個可以表演定目劇的演場,連劉若瑀老師都自認為不妥適,反對撤案的委員到底是為什麼而反對?

我在現場聽這位委員的發言,只感到T委員想綁架優人,透過優人現有的成績去實現觀光局所謂的光點計畫,去打造台北市另一個新景點,表面上看來似乎在協助優人,但實質上,優人若將來推出定目劇,在這荒郊野外,又沒車道,有這麼多死忠的觀眾願意爬山來看表演、足以撐得起優人的開銷嗎? T委員要不要掛個保證,負責幫忙每年拉一萬名觀眾呢? T委員,別人(優人)辛苦勞累換到的成就,請不要這樣子躺著收割,好嗎?

T委員更荒腔走板的表現是,他提出質疑,優人有沒有提出撤案的資格? 這就有趣了,本案的主計畫、細部計畫都是文化局提出的,沒錯,只有文化局才能撤銷,但是土地是劉若瑀老師他家的,T 委員,你想拚觀光也不能鴨霸到非要地主變更不可吧?! 人家地主沒資格說話嗎? 幸好今天張金鶚副市長頭腦很清醒,他說,會議一開始,文化局就表達了撤案的意願。

真心要協助優人,北市府請盤點有多少閒置的山上廢校的小學或是露營場等等已經開發而放著養蚊子的地方,政府如果認真,一定找得到。別再繼續變更保護區,也別再開發更多保護區了。


國際光點計畫各區簡介的連結:
北區國際光點計畫2~生活與文化的臺灣

由交通部觀光局和台灣好基金會共同推動,結合汐止的食養山房、木柵的優人神鼓,以及臺北街區的創意生活,具體而微地展現華人文化多元豐富的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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