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日 星期日

【閱讀筆記】專案小組會議紀錄


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紀錄


【閱讀筆記】專案小組會議紀錄

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 時間:中華民國 102 年 3 月 19 日上午 09 時 30 分 


1.很明確的審查結論跟要求:---

(一) 依據都委會第 635 次委員會議決議內容,「考量本案係屬保護區變更案,涉及全市性保護區處理原則與公平性」一項並未具體說明,請市府應就全市保護區政策與通盤性檢討變更處理原則等內容再予補述加強說明,而非僅就個案之特殊性予以提案。 

(二) 考量本案未來變更後其對周遭環境衝擊影響(如供電、停車場等)及其相關因應配套措施之處理,請說明本案採迅行變更之理由、依據及其急迫性、必要性,併同說明本案未採通盤檢討方式處理之理由。 

(三) 另依據 102.3.1 本案現勘之審查意見,針對「以都市計畫變更方式將保護區變更為文化景觀保存區,其管制面與開發行為與文化資產保存之關聯性」一項,本案究採保存或開發,抑或為支持保存而作部份開發以維繫劇團運作,考量目前所提未來使用需求與規劃內容,對保存或開發之見解造成混淆與不同解讀,請予釐清說明。 

(四) 本案變更後對於環境衝擊(交通運輸系統、道路服務水準、停車供需比、環境敏感生態等)與未來之開發容受力項目(參觀人數、表演場次等)以及經營面所需之規模等內容,提供具體數據資料與分析。 

(五) 為評估細部計畫內容適當性,請對於未來規劃構想內容提出更具體清楚之說明,以供專案小組審查之參考。 

(六) 聯外通道德高嶺步道之公共地役權使用部份,對於地主同意權之取得與消防救災通道改善之可能性等議題,併請予以確認。 

(美惠的疑問,這是說,優人神鼓變更之後,還要先跟鄰居要他的同意行使[公共地役權]的道路使用??? 這看起來好像還很有點鄰居的意向如何,恩恩....有糾紛過嗎??) 


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 時間:中華民國 102 年 9 月 10 日上午 09 時 30 分 

1.看到這個結論,所以程序已經走到大會了~~---

一、 本案請申請單位依專案小組會議審查意見予以修改計畫書、圖內容後,逕提大會審議。

2.所以還是要開路,而且可以會車的呦~~

---(六) 聯外出入通道(德高嶺步道)應拓寬為 3.5 公尺淨寬,並採取能供消防車通行之鋪面,以確保公共安全。 

3.這個案子會搞徵收這種侵權的行政處置嗎??----
(二) 聯外出入通道(德高嶺步道)使用同意權文件部分,請申請單位再予努力與地主協調;或請市府協助適當方式輔導出入道路使用權之確保。 


4.接下來就是萬惡淵藪了來源嗎??----

三、 本次會議市府所提「附件一 本市都市計畫保護區檢討及變更審議原則」之內容,專案小組意見如下: (一) 有關所提文件內容係屬市府檢視全市保護區檢討及變更原則之行政作為,故請刪除「審議」二字,避免混淆。 (二) 請明確說明本原則之制定過程與制定單位。 (三) 所提檢討原則(三)「為發展文化、教育、慈善、醫療等公益使用需求,需利用保護區土地作為發展特定專用區使用,得選擇平均坡度在 30%以下,無潛在地質災害或環境敏感之保護區,檢討變更為特定專用區」,此段內容請再檢討其適切性。 



我讀完了。主計畫一份、細部計畫一份、專案小組二場會議的會議紀錄。還要追讀都委會第 635 次委員會議紀錄。我很認真、但也很憂心,這個變更案應該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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